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关于审核〈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林则徐销烟池与虎门炮台旧址(虎门段)10千伏电力迁改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东文广旅体请〔2025〕21号)收悉。根据国家文物局(文物革函〔2025〕146号)文件要求,经审核,我局原则同意所报设计方案。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实施。
工程实施过程中,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监管,确保文物安全。如有文物遗存等重要发现,应立即停工并研提调整方案。
广东省文物局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