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新时代广东省民族民间音乐创作,由博彩楼 主办、广东民族乐团与广东省音乐家协会承办、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音乐学院协办的2023年广东音乐新经典工程中国(民族)管弦乐与室内乐作品征集活动,定于2023年7月至12月举办。现就作品征集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1.本次征集活动面向致力于新时代广东音乐创作的人士,参评者无年龄、户籍和国籍限制。
2.征集作品包括中国管弦乐和室内乐两类作品。
3.参评作品须为未曾出版、公演和参加市级(含)以上作曲比赛并获奖的作品。
4.参评作品必须由参评者本人创作,如有特殊要求的演奏技法或演奏形式,必须附加文字说明。乐谱中不得署名或有表明作者身份的标记。
二、作品要求
1.征集作品必须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讲好中国故事尤其是广东故事;
2.征集作品须坚持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凸显岭南特色和时代审美。创作素材聚焦岭南民族民间音乐,对岭南传统艺术进行当代创作、对传统文化价值作当代表达,重点关注岭南广府音乐、潮州音乐(弦诗乐、大小潮州锣鼓)、广东汉乐等传统音乐,粤剧、潮剧、汉剧等广东地方戏曲音乐,山歌、渔歌、咸水歌、粤讴、南音等岭南民歌民谣等。
3.征集作品须遵循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融合的艺术标准,主题鲜明,旋律优美,雅俗共赏,兼具可听性、艺术性、创造性与思想性。
4.参评作品的编制与时长
(1)中国管弦乐(60-70人的乐队编制)
包括中国管弦乐作品(含协奏、多重协奏等演奏形式)、以非中国民族乐器作为主奏乐器(含西洋独奏乐器、国外民族乐器等)与中国管弦乐的协奏曲形式的作品。时长为8-10分钟。
(2)室内乐(3-16人的乐队编制)
包括在中国管弦乐队编制框架下创作的室内乐作品(含重奏、协奏、多重协奏等演奏形式)和以中国管弦乐队乐器为主,含西洋独奏乐器、国外民族乐器等非中国民族乐器组成的混合编制的室内乐作品(含重奏、协奏、多重协奏等演奏形式)。作品须为3件以上乐器创作,每声部限一件乐器,不同声部可使用同族的一件乐器(例如高胡与二胡同属于胡琴家族,但因声部不同,仍可选择放入编制)。时长为6-8分钟。
5.参评作品不得有剽窃、抄袭等侵犯版权行为,不得违反国际、我国和作者所在国家(地区)相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规定。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参评者承担。
三、活动时间
1.报名时间及方式
作品征集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15日,参评者将作品乐谱和报名表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email protected]。邮件以“中国管弦乐作品+《作品名》+姓名+电话”或“民族室内乐作品+《作品名》+姓名+电话”格式命名。如有音频参考小样,可一并发送至该邮箱。如无电子版,可以纸质方式将乐谱与报名表邮寄至以下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中1229号广东演艺中心12楼广东民族乐团业务部,收件人:陈冬,电话号码:020-87048157。如有音频参考小样,请以U盘存储一并邮寄至该地址。提交作品的截止时间:电子邮件以到达指定邮箱的时间为准,邮寄文件以邮戳时间为准,逾期投送将无法参评。乐谱、录音或小样文件无论是否入选,均不退还,请作者妥善留底保存。
2.评选时间与方式
组委会将邀请专业评委对推荐参评作品进行评审,并于年底前在博彩楼 、广东省音乐家协会、广东民族乐团、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音乐学院等官方网站及官方公众号公布优秀作品入选名单。
3.作品首演时间与方式
暂定于2024年广东民族乐团音乐季期间,举行“南粤新声”——广东音乐新经典工程优秀作品首演音乐会。具体演出时间以广东民族乐团公布信息为准。
四、评选及奖励
本次征集活动将评选出8首中国管弦乐、10首室内乐作品,并颁发奖金、证书。其中,给予每首入选中国管弦乐的优秀作品人民币4万元(税后奖金);给予每首入选室内乐(含中西混合编制)的优秀作品人民币2万元(税后奖金)。未入选的作品,经评审委员会与广东民族乐团专家委员会认可,仍旧保持其在广东民族乐团音乐季音乐会上演出的可能性。
五、其他事项
1.征集活动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活动组织方,若有未尽事宜,活动组织方拥有优先解释权。
2.凡提交参评作品即表示作者同意本公告的各项条款。如作者私自违反以上条款,组织方将有权采取法律措施,并由作者个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参评作品一经提交,即视为主办方及承办方享有该作品专有首演、使用、修改、复制、传播、分发等演绎与出版权利。
4.为更好地完成主办方日后举行的演出,入选作品的作者有义务按照组委会的要求对作品做适当修改。
5.编制中含有西洋独奏乐器、国外民族乐器等非中国民族乐器的入选作品,在首演时,如承担演奏的乐团无法提供演奏者及乐器,作曲家有义务协助提供演奏家与乐器。如无法提供,作品将无法演出。
博彩楼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