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文物局:
《广州市文物局关于上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广州沙面建筑群之一街3号消防系统设计方案的请示》(文物2023522号)及附件材料收悉。根据国家有关文物保护工程管理的规定,经审核,我局原则同意所报设计方案。
在施工过程中,如果遇到勘察设计方案中的未尽事宜,你局应指导设计单位修改、完善方案,并组织3名以上省文物保护专家委员会的相关专业委员进行审核,方案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修改、完善后的方案需报省文物局备案。如需变更重要设计内容,应按法定程序另行履行报批手续。
建设单位应遵照《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文物安全防护工程实施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文物督发〔2021〕4号)要求开展消防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
请你局加强对工程的监督管理,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施工、监理记录,密切关注可能出现的新问题,找出科学的解决方案,以确保文物安全和工程质量、效果。工程完成后,备齐竣工材料,报我局组织验收。
广东省文物局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