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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承担的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铁路工程(万顷沙—兴中段)项目用地范围内的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已完成。根据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万顷沙—兴中段)项目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报告》和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意见,项目用地范围内未发现需要进一步考古发掘或原址保护的文化遗存。我局同意在已完成文物考古调查、勘探的项目用地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
下岐山炮台,泗门新爱街14、16、18 号碉楼,张四村尾上街105号碉楼,张四村尾上街十九巷4号碉楼,细柏山龙井,柏桠东岳庙等6处不可移动文物距离项目用地范围较近,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预留安全距离,避免在其附近进行取土、钻探、爆破等工程作业,以确保文物的安全。建设单位如需在用地范围外另行开挖施工便道或开山取土,应事先开展补充考古调查勘探工作。由于此次考古调查勘探未能100%覆盖项目的拟建区域,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若有新的文物发现,应保护好现场,立即通知当地文物行政部门进行处理。
特此通知。
广东省文物局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