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关于审核东莞市文物保护单位崖山古迹保护范围内环境整治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东文广旅体请〔2023〕17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崖山古迹保护范围内环境整治工程设计方案,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实施。
项目实施过程中,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项目监管,确保文物安全,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究提出保护措施。
专此函复。
广东省文物局
2023年5月15日